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待定
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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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
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产业技术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符合技术发展方向,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有带动作用。
(二)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能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能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构建起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等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四)项目的实施,对本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总体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发改高技〔2012〕3726号)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并已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
(三)项目所依托的技术可以是自主开发、联合国内科研单位开发或买断国内外科技成果,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和必要的验证,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有专利证书或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单位的认可及行业权威部门的检测资料;已经完成技术开发和中试,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
(四)项目单位必须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资信等级;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或许可。
(五)原则上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项目单位关于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2)。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通知
https://fgw.guiyang.gov.cn/fgdt/tzgg/202302/t20230209_78177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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