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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


贵州省能源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新能源与节能
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统筹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和电网送出通道利用。原则上风电单体项目不超过10万千瓦,光伏发电单体项目不超过20万千瓦。纳入我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且送出通道不占用消纳能力的项目,由电网企业单独出具消纳意见,此类项目消纳能力不计入区域消纳能力范围,需从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同等消纳能力条件下,优先申报风电项目。
(二)项目单位要求。积极支持煤电企业充分利用通道资源和调峰能力优势开发新能源项目,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积极支持已在我省落户的风电主机及光伏组件设备制造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克服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及建设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新能源开发企业。
(三)项目用地要求。项目要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做好“新能源+”产业,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单位近期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县级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选址意见及项目选址红线图、企业项目投资书面承诺、项目单位有关资信材料、项目接入和送出情况。风电项目需提供半年及以上测风资料、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用地需满足250~300亩/万千瓦要求。
项目来源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211/t20221111_77088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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