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省林业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林业局2022年第三十八次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支持毕节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局各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6月28日、12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省林业局支持毕节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局发展规划研究处)。
贵州省林业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康立;联系电话:0851-86570186;邮箱:ghyjc123@126.com)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支持毕节推动
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060号)以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毕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党发〔2022〕19号)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支持毕节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聚焦机制创新,倾斜政策资金,建立林业改革试点
(一)支持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市。指导毕节市在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构建区域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金融支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等方面创新性探索林业碳汇工作;指导毕节市开展“林业碳票 保险”试点建设;在林业碳汇项目评估监测、规划设计、专家队伍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毕节市重点支持;积极向上推荐毕节市申报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牵头单位:营林总站;责任单位:财务处、规划研究处、法规改革处、林科院)
(二)开展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试点。协调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在毕节建立分中心,将集体林权纳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目录,探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服务范围、内容、方式,建立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相关程序和制度。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牵头单位:法规改革处;责任单位:资源处、林场种苗处)
(三)推动林业投融资机制改革。支持毕节市通过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建设,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项目投资方、融资方、使用方共赢。(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规划研究处、造林处、营林总站、林发公司)
(四)倾斜政策资金。对毕节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给予倾斜支持,不断推动毕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规划研究处、造林处、石漠化草原处、营林总站)
(五)鼓励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激励分配机制。鼓励毕节市国有林场创办场属企业或与企业联营,依托森林资源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允许经营性收入用于国有林场自身发展和激励职工。(牵头单位:林场种苗处;责任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财务处、人事处、营林总站)
二、聚焦生态修复,提升森林质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六)提升森林质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对毕节市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项目予以倾斜安排;到2025年,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280万亩,退化林修复500万亩。(牵头单位:营林总站;责任单位:造林处、财务处、规划研究处)
(七)支持推进总溪河、鸭池河、三岔河等河段及重要水源地沿线立地植被恢复。(牵头单位:造林处;责任单位:石漠化草原处、规划研究处、财务处、营林总站、湿地公益林中心)
(八)支持毕节市实施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赫章、威宁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促进石漠化区域林草植被正向演替,到2025年治理石漠化面积100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石漠化和草原处;责任单位:规划研究处、造林处、营林总站)
(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力争国家出台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延长补助年限,提高补助标准,支持毕节市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大对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的力度,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效。(牵头单位:退耕中心;责任单位:规划研究处、财务处)
(十)选育林木优良种苗。支持毕节市林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和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支持威宁、赫章国家级良种基地建设,开展油茶、核桃、光皮桦、皂角种质资源收集和良种选育,支持皂角、山桐子采穗圃建设,鼓励毕节市积极建立林业保障性苗圃。(牵头单位:种苗站;责任单位:林场种苗处、科技处、科技推广站、林科院)
(十一)开展草地保护修复。支持威宁、赫章、织金3县开展草地保护修复,完成草地保护与修复10000亩以上。(牵头单位:石漠化草原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规划研究处)
三、聚焦资源保护,防治森林灾害,建立林长制主题公园
(十二)以草海为重点推进区域湿地保护建设。对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予以倾斜支持,积极指导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推进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开展草海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湿地保护修复技术咨询、生态定位研究站建设与运营、保护区管护人员聘用等重点工作,开展草海退耕还湿、生态隔离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支持黔西水西柯海、威宁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牵头单位:保护地处;责任单位:动植物处、科技处、规划研究处、财务处、动植物站、湿地公益林中心)
(十三)支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过程中倾斜支持织金洞、阿西里西·韭菜坪、九洞天、百里杜鹃和毕节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景区的提质改造工作。(牵头单位:保护地处;责任单位:林场种苗处、营林总站、世遗办)
(十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支持黔西北植物园迁地保育项目建设,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监测工作,开展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申报建设,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动植物处;责任单位:动植物站)
(十五)开展乡村绿化与古树名木保护。支持毕节市充分利用庭院、道路、河流两岸等可绿化地块开展绿化美化。支持毕节市开展古树名木管护、监测、保险及复壮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造林处;责任单位:动植物处)
(十六)建立森林防火体系。加大森林火灾预防体系支持力度,支持申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在国有林区加强火情侦查无人机和林火视频监控前端点建设,增强“预防、保障”能力。建设森林防火航空消防停机坪,发挥航空消防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逐步建设较为科学、完备、先进的森林防火体系。(牵头单位:防火处;责任单位:规划研究处、财务处)
(十七)支持毕节市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支持毕节市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防控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支持开展核桃、皂角、刺梨等经济林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工作。(牵头单位:检疫站;责任单位:动植物处、造林处、石漠化草原处、自然保护地处、财务处、林科院)
(十八)建设林长制智慧管理体系。完善林长制体制机制,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推进森林资源监测等重点工作,建立3个省级林长制主题公园。(牵头单位:林长制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资源处、信息宣传中心)
四、聚焦产业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打造森林康养目的地
(十九)壮大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种植养殖项目建设。将七星关、大方、织金、纳雍4个县区列为林下经济重点发展县,指导纳雍县优质林下经济基地申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动皂角、刺梨、核桃等特色产业发展与石漠化治理、煤矿废弃地改造相结合,打造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样板。倾斜支持毕节市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项目申报农业现代化基金、生态环保基金和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资源处、财务处、规划研究处、石漠化草原处、营林总站)。
(二十)发展木本粮油。加大对毕节市的核桃、油茶、山桐子等木本粮油项目支持力度,建设核桃、油茶提质增效和山桐子示范基地。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服务,举办培训班,实施良种选育推广。支持毕节市出台散生核桃单株改造标准,开展散生核桃单株改造30万株;支持毕节市开展木本粮油特色产业园建设,“十四五”期间持续支持毕节市实施核桃低产林改造50万亩。(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科技处、营林总站、科技推广站、林科院)
(二十一)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支持七星关拱拢坪等森林康养试点基地建设康养林,建立健康管理中心和中医疗养馆,提升建设森林康养步道20公里,建设森林浴场8个以上;定期指导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有序开发森林康养系列产品和活动,打造森林康养示范基地2个以上。(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中心;责任单位:营林总站)
(二十二)支持国有林场建设。鼓励毕节市以国有林场为试点,开展马尾松、华山松、云南松和杉木等针叶纯林的树种结构调整及其他方面的科学研究;支持国有林场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开展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支持开展水、电、路、网、房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重点将织金县国有桂花林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结构布局合理,信息化建设逐渐完备,森林质量明显提升的林场。(牵头单位:林场种苗处;责任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营林总站)
五、聚焦能力建设,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林业科研能力
(二十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与指导,加强病虫害防控技术、林草监测、产业发展、森林经营综合技术等技能培训,提升基层林业技术人员、涉林专业合作社、企业人员、种植大户、林农的技术技能水平,培养一批懂技术、会干事、能成事的林业综合技术骨干。(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资源处、产业处、检疫站、科技处、科技推广站)
(二十四)提升科研能力。支持毕节市开展乡土特色优良品种繁育及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林木种苗繁育等研究工作,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良品种匮乏及繁育技术落后等问题。(牵头单位:科技处;责任单位:种苗站、科技推广站、林科院)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指挥调度,稳步推进实施,确保支持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二十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省林业局和毕节市林业局要全力推进《若干措施》落实见效,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督促,盯牢盯实落实效果。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助力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注重对接协同,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加强与部门之间和毕节市的沟通对接,会商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上下协同衔接的工作格局。
(二十八)做好统筹调度。实行半年调度制度,各部门每半年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局规划研究处。局规划研究处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提请局领导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检查、全面总结工作。
附件: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涉林任务分工
附件
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若干措施》
涉林任务分工
一、《实施方案》涉林任务及分工(共16项)
(一)牵头事项(6项)
1.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推动皂角、刺梨、花椒等特色产业发展与石漠化治理、煤矿废弃地改造相结合,打造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样板。(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责任部门:石漠化草原处)
2.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继续实施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开展草海退耕还湿、生态隔离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部门:保护地处;责任部门:湿地公益林中心)
3.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到2025年,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280万亩,退化林修复5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牵头部门:造林处;责任部门:营林总站)
4.推进总溪河、鸭池河、三岔河等河段及重要水源地沿线立地植被恢复,加强水库河堤、城市绿地等生态建设。(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部门:造林处;责任部门:石漠化草原处、营林总站、湿地公益林中心)
5.坚持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科学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等,促进石漠化区域林草植被正向演替,到2025年治理石漠化面积 1000 平方公里。(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单位:石漠化草原处;责任单位:造林处、规划研究处)
6.加强赫章、威宁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移民局、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单位:石漠化草原处;责任单位:外合与产业处、造林处、规划研究处)
(二)责任事项(10项)
7.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结合关键物流节点布局,合理集中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农旅融合。完善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营林总站)
8.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坚持因地制宜、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建制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牵头单位:造林处;责任单位:财务处)
9.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考虑地方财力情况,将生态保护区域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等纳入分配因素,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支持毕节落实长江保护修复相关任务。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健全珠江、乌江等跨流域跨省横向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深入推进云贵川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促进收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亮相互动。创新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展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加快威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单株碳汇”等试点。(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保护地处、营林总站、湿地公益林中心)
10.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牵头单位:法规改革处;责任单位:资源处、林场种苗处)
11.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探索核算结果在项目实施、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方面参考应用。支持毕节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交易,支持毕节碳汇与相关减排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用能权交易机制。推动长江、珠江流域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合作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单位:规划研究处;责任单位:法规改革处、产业处、资源处、营林总站)
12.支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探索规范开展生态产品抵质押融资服务。(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贵州银保监局)(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规划研究处、营林总站、湿地公益林中心、财务处)
13.支持在毕节实施国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牵头单位:规划研究处;责任单位:财务处、造林处、外合与产业处、林发公司)
14.推动重点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推进织金洞、阿西里西韭菜坪、油杉河、九洞天、乌江源百里画廊、威宁锁黄仓、金沙三丈水等旅游景区建设。开展黔西观音洞文化遗址、赫章可乐遗址、大方奢香博物馆等保护提升工作。依托独特的岩溶地貌景观,发展生态旅游。(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牵头单位:保护地处;责任单位:营林总站、世遗办)
15.加快“旅游 ”融合发展。支持毕节打造国际知名山地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加快夜郎文化可乐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支持毕节依托古彝文化、水西文化等创建黔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加快建成拱拢坪等森林康养基地,有序开发养生保健产品,打造健康旅游目的地。深化体旅融合,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建设环草海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户外营地等户外运动设施,支持举办全国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等体育赛事,打造威宁高原训练基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民宗委、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中医药局)(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中心;责任单位:营林总站)
16.加强现有水利工程挖潜配套、节水改造、维修养护和调度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后续建设,黔西北水网开工建设。建成牛栏江、可渡河等引提水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哈喇河、三岔河等引提水工程建设。推动再见中小型水库建设,完成崔家沟水库、小峨峰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协调推进玉龙大型水库和其他中小型水库前期论证工作,具备条件的加快建设。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寨乐镇通德河等3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提升威宁金斗镇河畔村、金海湖普陆河等29条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支持毕节实施水源、水系联通工程及配套输水网络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60个,新建水源工程25个,新建或改造村级及以上规模输配水管网559公里,新增农业灌溉渠系管网3.8万公里,构建城乡供水保障网,推动“互联网 城乡供水”建设,继续推进金(沙)黔(西)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移民局、省林业局)(牵头单位:资源处;责任单位:保护地处、天保中心)
二、《若干措施》涉林任务及分工(共3项)
1.支持继续实施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在草海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单位:保护地处;责任单位:动植物处、规划研究处、财务处、湿地公益林中心)
2.支持毕节申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毕节探索建立碳票交易机制,推动林业碳票试点改革。支持毕节市与上下游地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牵头单位:规划研究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营林总站)
3.支持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发展壮大特色种植业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引导贵州现代物流集团等企业在毕节建立农产品直供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单位:外合与产业处;责任单位:外合与产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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