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现对收回和分配花溪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四批结余资金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
附件:花溪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四批结余资金收回及安排明细表.xlsx
单位监督电话:0851—88231806。
乡村振兴专线:12345
公告单位: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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