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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及主体
(一)申报范围。本次品牌目录申报对象主要是我省范围内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于农业企业品牌及农产品品牌的目录申报另行通知。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控制或注册、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一般由“产地名+产品(类别)名”构成,产地原则上为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农产品种类包括粮油、茶叶、食用菌、蔬菜、牛羊、水果、生猪、中药材、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刺梨、特色林业(含竹、油茶、花椒、皂角等)、蚕桑、蜂蜜、杂粮等。
(二)申报主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或管理单位,即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国有企业(须提供非单独使用品牌的佐证资料)等,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见《贵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其中基本要素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发展要素为申报的优先条件。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申报:
产业规模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授权使用的核心企业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或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取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或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属于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市场影响力大、经济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参与制定省级以上产业或产品相关标准;获得省部级授予的农业品牌称号或其他示范称号,或获得国际相关奖项等;来自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所在区域纳入省级或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所在区域被推选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或农业产业强镇的。
三、基本要素
(一)主体条件。贵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者应为在贵州省内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国有制企业,不含非国有制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贵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须制定并严格实施品牌授权管理办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
(二)品牌条件。在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不含非国有制企业或个人)所有、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类别)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乡镇级或市县级以上,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授权核心企业(或合作社)中须至少有一家已经获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具有相对完善的区域公用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营销推广行动和监管保护措施。
(三)产品条件。授权使用的核心企业具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市场交易行为。可通过二维码等包装信息进行质量安全追溯。
四、发展要素
(一)区域条件
1.资源条件适宜。品牌所在区域具有优良的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禀赋,适宜区域公用品牌主导产品的生产。
2.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明显优势,一般为本地区农业支柱产业。实行差异化战略,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产品。
3.核心企业规模效益突出。品牌所在区域核心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品牌所在行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对完善,已(或正)建立覆盖种子种苗供应、技术服务、仓储物流、品牌营销等关键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5.入选重大项目。品牌所在区域被推选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
(二)质量水平
6.标准化水平较高。品牌所在区域实行相对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品牌使用主体生产全过程得到相对统一的生产指导服务。品牌所在区域纳入省级或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7.注重绿色生产。品牌使用主体积极采取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生产方式,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品牌产品获得地理标志登记(认证),或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8.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全程质量管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纳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 HACCP、GMP 或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质量安全保证。制定并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投入品抽查与检测。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产品检测档案和通报制度完备。
(三)品牌建设
10.制定品牌规划。制定品牌发展规划,获得政府专项经费支持或自主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品牌建设。地方政府重视区域品牌建设,将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品牌建设出台土地、金融、税收、物流、冷链等扶持政策。区域内农产品种养符合农业、森林、草原、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11.管理规范有效。具有品牌管理机构和运营团队,建立品牌管控制度体系,拥有科学规范的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并有效授权。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建立规范的培训机制,强化品牌保护意识,建立品牌危机管理体系,主动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12.塑造品牌形象。具有特色鲜明的品牌名称、标识、宣传用语、品牌故事等,具备良好品牌口碑,成为区域内重要品牌标签。
13.开展营销活动。制定营销方案,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介品牌,组织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包括举办或参加品牌推介会、展会、研讨会或特色活动等,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开展网络营销。
14.传承农耕文化。深刻挖掘地域文化,通过线上线下建立品牌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店)等,形成独特的品牌文化,以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四)品牌影响
15.市场开拓有力。品牌产品具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市场交易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产品积极开拓省(国)外市场,参加省(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产品输出至省外(出口到海外)。

16.品牌知名度高。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品牌产品销售范围辐射或覆盖国内主要城市。
17.品牌美誉度高。品牌或品牌主导产品获得省部级授予的农业品牌称号或其他示范称号,或获得国际相关奖项等。品牌来自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
18.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较高,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无投诉。(五)品牌创新
19.注重机制创新。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外部优势资源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品牌创新。
20.强化科技创新。近三年投入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积极开展新品种与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拥有相关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技术,参与各级标准制定与推广。
21.增强组织创新。成立品牌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拥有一定比例的从事产品研发和品牌发展创新工作的科技人员,拥有一定水准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或实验室。
22.创新成效显著。品牌主体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质量奖等奖项,授权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在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方面成效明显。
(六)品牌责任
23.履行经济责任。其产业产值占当地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较高。品牌溢价性对生产经营主体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该产业内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24.注重生态保护。品牌主体注重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品牌所在区域被纳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25.履行社会责任。品牌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坚持品牌对产业带动作用,以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福利为地方百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品牌强农。26.助推乡村振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地方经济全面发展,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支持力度
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大活动,发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名单,择优重点推荐至农业农村部,争取纳入国家级品牌目录。
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贵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申报书(附件2),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2021年已收录的114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附件3)可结合实际进行更新报送,其中,获得2021年度贵州省“十强”称号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请务必更新报送。
项目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开展贵州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6/t20220615_74937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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