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概念验证)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黔科通〔2024〕25号),拟组织开展2026年省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重点面向“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等重点产业,包括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数智产业、新型综合能源、酱香白酒、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态食品、健康医药,以及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产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4日18:00。5月1日9:00开放系统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8:00,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4日18:00。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中试平台则是指企事业单位基于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依托一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设备条件自主建设、为特定技术成果提供中试(概念验证)服务,具备公共服务属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申报省中试平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础条件。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企业须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一年),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2.基本要求。中试平台要具备服务产业发展的基本属性,例如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初创团队、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开放;设备资源开放共性情况等。
3.场地条件。具有中试必需的固定场所,具备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等所需的场地条件,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
4.设备条件。拥有特定行业或领域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中试必需的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
5.人才团队。拥有与中试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团队,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能力。
6.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具有保护中试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含商业秘密)的相关制度。
7.其他条件。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依托“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
(一)账号注册与维护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需在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确保申报主体信息准确。
(二)分类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报推荐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中央在黔和省属单位作为推荐单位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在推荐前应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实地核查,重点确认平台是否聚焦前述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创新发展需要,平台的人才团队是否真实在岗且具备中试服务能力,基础条件(场地、设备、安全环保)是否达标并开放共享,企业运营是否规范且财务状况良好,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状况)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确保平台具备公共服务属性且无重大失信、安全或环保问题,核查属实后方可推荐。
(四)审核论证
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
(五)公示与立项
通过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的,省科技厅按决策程序提出拟纳入管理的中试平台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管理。对纳入管理的中试平台,按实现中试平台功能必备的仪器设备(不含场地、厂房等建筑物投入)投资额现值的 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后补助支持,已获得其他财政经费支持建设中试平台的,不再重复补助。
五、其他要求
申报截止前,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撤回申报书进行修改。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提出复审申请(限一次)。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涉密项目或材料须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六、申报咨询
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51-85817379;
省科技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咨询:0851-86987264;
申报政策咨询:0851-85863578。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