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持有(管理)单位、相关农业品牌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农办市〔2022〕8号)及拟印发的《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示范带动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结合2026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农业品牌建设相关安排部署,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市场拓展上发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我省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
通过实施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项目,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农办市〔2022〕8号)、《关于公布2025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的通知》(农办市〔2025〕1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有效促进我省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品牌意识明显增强,政策支持举措进一步强化,品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渠道对接能力进一步提升,营销推介成效进一步显现,品牌助农效益进一步彰显。
二、申报要求
扶持对象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报主体:
1.品牌资质:所持有的品牌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2.主体资格:在贵州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并持有、管理或取得该品牌(县级及以上)合法有效授权。
3.品牌基础与合规:品牌持有主体和授权使用主体自身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与潜力,且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未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严重失信、偷税漏税、制假造假等行为。
4.内部管理: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商标(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制度、专业的品牌管理机构和运营团队。
5.社会责任:对品牌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有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对精品品牌建设具有较强支撑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传承品牌历史文化。
6.资金支持历史:未曾获得过省级同类精品品牌建设资金支持。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四、建设内容
(一)支持内容
紧扣我省入选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14个精品品牌,围绕强基础、延链条、拓市场、育人才的核心任务,着力提升品牌全链条能力,全面提升“贵”字号在全国的影响力。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1.强基础:筑牢标准化生产与质量管控根基
品牌制度与标准建设。制定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授权主体权责;扩大授权用标企业数量及覆盖农户规模,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开展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研制并推广产品实物样。
全程质量管控升级。支持获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等国内外高水平质量认证。
生产基础能力强化。支持精品品牌率先实现高质量标准引领、高水平认证支撑,率先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应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品质评价及分级标准制定等。
2.延链条:推动产业融合与品牌价值提升
产业链条纵深拓展。支持初加工中心(分拣、预冷、包装)及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开发功能性食品、即食产品等高附加值品类,完善冷链仓储设施。
3.拓市场:构建全域营销与渠道网络
立体化渠道建设。深化产销区域合作,常态化支持产销对接、市场营销、消费促进等。加强与传统电商、直播电商等平台合作。支持国际标准认证、境外商标注册、跨境营销对接等品牌出海。
4.育人才:夯实品牌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运营服务与人才培训体系;聚焦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开展品牌培训,提升品牌打造能力。
(二)支持方式
遴选获得立项扶持的项目按省级扶持资金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5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支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支付补助总额的80%;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20%。鼓励品牌主体结合实际,开展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
五、相关事项
(一)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如实填报《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项目申报书(代实施方案)》(见附件),需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资料,并将申请资料报所在区域农业部门进行初审,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项目,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下简称省农业品牌专班)。省域品牌直接向省农业品牌专班申报。省农业品牌专班组织相关专家采取“资料评审 专家质询”的方式对各地上报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审核,最终确定项目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对拟认定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项目名单进行立项公示。
(二)项目立项及验收
经公示无异议,获得立项扶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向省农业农村厅签订绩效承诺书并申请拨付扶持资金。获得扶持的项目,由市(州)县(区)开展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省级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抽查验核。实施单位按照绩效内容完成建设后,申请省级联合市(州)开展项目验收。未获得立项的作为储备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再行立项。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呈报文件及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3份(word及盖章扫描件发邮箱),报省农业品牌专班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 张毅
联系电话:0851-85861561;邮箱:gznyppjs@163.com
附件: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
精品培育项目
申
报
书
(代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6年4月 日
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
项目申报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期限:
项目总资金:
二、品牌发展基本情况
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四、项目保障措施
五、项目资金预算
六、项目效益分析
七、附有关佐证材料
附件1
项目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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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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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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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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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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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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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建设内容 |
项目内容 |
规模(数量) |
投资额(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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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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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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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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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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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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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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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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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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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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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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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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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贵州省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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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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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意见 |
经核查,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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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经审查,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