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福泉市陆坪大酿石料厂等矿山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评价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函〔2024〕718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核查,福泉市陆坪大酿石料厂等8个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后,未采取保持巩固措施,导致现状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按照绿色矿山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将不满足条件矿山企业移出贵州省绿色矿山名录并予公告(详见附件)。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