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中小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及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高新区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请各企业仔细研读通知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
1.中小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进行自评,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请在平台中通过初审的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2026年度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表》(附件2)《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系统自行下载)盖章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融合促进科。(在省级要求时间之前是因区级及市级部门均需时间进行初审,为不耽误上报请务必按时提交,过期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1.创新型中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先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请在平台中通过初审的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2026年度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表》(附件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系统自行下载)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融合促进科。(在省级要求时间之前是因区级及市级部门均需时间进行初审,为不耽误上报请务必按时提交,过期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三、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1.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窗口,如实完整填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请在平台中通过初审的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2023年度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推荐表》(见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表》(系统自行下载)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融合促进科。(在省级要求时间之前是因区级及市级部门均需时间进行初审,为不耽误上报请务必按时提交,过期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四、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1.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窗口,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请在平台中通过初审的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2023年度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表》(见附件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表》(系统自行下载)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融合促进科。(在省级要求时间之前是因区级及市级部门均需时间进行初审,为不耽误上报请务必按时提交,过期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2026年度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表
3.2026年度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表
4.2023年度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
5.2023年度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
6. 佐证材料要求
(联系人:陶璐,联系电话:0851-84702873)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