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外利益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境外人员和项目(机构)安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起草了《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10月29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ywgzwjw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境外国资工作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2.《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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