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试行)》(黔林发〔2025〕8号),经“以竹代塑”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级林业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初审、市(州)林业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复审及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程序,拟对相关经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的“以竹代塑”产品研发、设备购置、生产销售等工作给予奖补。现将拟奖补名单及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林业局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按个人手印,同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51-86570551
电子邮箱:570029483@qq.com
附件:
贵州省2026年度“以竹代塑”应用推广拟奖补对象及资金明细表.xlsx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