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常态化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脱贫户500元/人/年,监测户1000元/人/年。
2026年7月31日,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个乡(镇、街道办)脱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发放对象为2026年以来年满16周岁且在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共计发放34人,金额17000元(其中脱贫户34人,金额17000元)。其中:红枫湖镇发放脱贫户13人,金额6500元;麦格乡发放脱贫户21人,金额10500元。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4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及时向清镇市就业局反馈。联系电话:0851-82572301;0851-82520724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