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常态化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脱贫户500元/人/年,监测户1000元/人/年。
2026年8月24日,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10个乡(镇、街道办)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发放对象为2026年以来年满16周岁且在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共计发放415人,金额218500元(其中脱贫户393人,金额196500元;监测户22人,金额22000元)。其中:暗流镇发放脱贫户88人,金额44000元,发放监测户4人,金额4000元;犁倭镇发放脱贫户95人,金额47500元,发放监测户5人,金额5000元;青龙山街道发放脱贫户3人,金额1500元;新店镇发放脱贫户32人,金额16000元,发放监测户1人,金额1000元;站街镇发放脱贫户32人,金额16000元,发放监测户4人,金额4000元;流长乡发放脱贫户83人,金额41500元,发放监测户1人,金额1000元;王庄乡发放脱贫户37人,金额18500元,发放监测户1人,金额1000元;滨湖街道发放脱贫户2人,金额1000元,发放监测户3人,金额3000元;红枫湖镇发放脱贫户1人,金额500元;卫城镇发放脱贫户20人,金额10000元,发放监测户3人,金额3000元。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及时向清镇市就业局反馈。联系电话:0851-82572301;0851-82520724。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