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要求,对吸纳三类人员稳定就业的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现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提出补贴申请,共44人,涉及金额为22000元。提供材料属实、齐全、规范,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及时向清镇市就业局市场科反馈。联系电话:0851-82520724 。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