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精神及《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98号)予以废止。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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