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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局关于遴选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通知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2026-07-22
申报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智贵州”建设总体部署,聚焦算力、数据、人工智能等核心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着力破解产业人才短缺难题,全面提升人才综合素质与实战能力。根据《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黔数〔202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开展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创新引领与产业贡献导向,严格把控遴选质量,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入选基地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保且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大数据领域企业,或具备明确专职运营主体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

2.申报单位运营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原则上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二)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要求

1.建立深度校企合作机制。申报单位须与至少1家省内外院校及2家以上行业大中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形成“院校培养+企业实训+就业对接”的完整闭环。

2.深化协同育人模式。申报单位应与合作院校建立学分互换、专业共建及师资共享机制,按一定学分比例将实训课程纳入实训学员毕业考核体系,深化校企双向深度合作,同步提升实训培养质效与学员学习内生动力。

3.强化真实项目导入。申报单位合作企业应提供1个以上产业真实项目案例,并深度参与实训课程内容设计,确保实训内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

(三)基础保障与师资要求

1.具备完善的实训场地与设施。申报单位应拥有固定且符合安全标准的实训场地,可同时容纳一定规模学员开展实训;配备与实训方向相匹配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并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向合作单位开放实训资源。

2.组建高水平“双导师”队伍。申报单位须配备企业实训导师与学校理论导师。企业导师应具备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学校导师须具备大数据相关专业教学经验。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师资培训、考核与激励制度。

(四)实训能力与就业保障要求

1.实训规模与场景。申报单位每年应为在校学生提供不少于50个实训岗位;具备真实产业实训场景,将企业在研项目、生产项目转化为实训教学内容,实现实训流程与企业实际生产流程一致。

2.就业保障机制。申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就业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实训学员就业质效,且就业去向主要集中于数据领域相关工作。

(五)制度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

1.健全管理制度。申报单位需拥有紧扣算力、人工智能、数据等特色产业需求的系统课程设置及实训培养方案;建立涵盖基地运营、学员管理、安全管理、过程考核及质量监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学员考核评价体系应全面覆盖理论知识、实操能力及职业素养等维度。

2.明确发展规划与组织架构。申报单位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营、校企对接及学员管理;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确保基地定位、实训规模、专业方向及软硬件升级计划等与“数智贵州”建设发展方向高度契合。

3.建立自评机制。申报单位应建立内部年度自评体系,持续优化运行效能。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按属地或归口渠道申报。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省信息中心负责指导省属国有企业进行申报。初审单位应出具推荐意见,并统一汇总报送至省大数据局。

(二)资格初审

申报材料初审按申报渠道分别实施。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申报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向省大数据局推荐申报;省属国有企业由省信息中心负责初审。

(三)资格复审

省大数据局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与成果验证,提出审查意见,经省大数据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纳入综合评审范围名单。

(四)综合评审

省大数据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五)公示及授牌

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位,由省大数据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级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由省大数据局统一授牌。

(六)运行与动态管理

获授牌单位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黔数〔2024〕1号)》要求开展建设与运营。省大数据局将对基地实行动态评估与管理,对不符合建设条件或评估不达标的基地实行退出机制。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初审单位。
    (二)申报材料经初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各初审单位统一汇总,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及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省大数据局。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单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泽金 18008511765

邮箱:gzsdsjjrsc@163.com

附件:1.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docx

      2.初审推荐意见(参考模版).docx

      3.支撑申报指标的相关佐证材料.docx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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