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通〔2024]95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和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经单位自主申报,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贵州达瓦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艾迪讯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阳胃肠博大医院、贵州麒翔律师事务所、贵阳南明区众拓幼儿园、贵州云图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明区望城街道大理石社区卫生服务站、贵州茂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标普尔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垄上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中广和创科技有限公司11家见习单位39名见习人员拨付就业见习生活补贴21.320511万元、商业保险0.79721万元、留用补贴0.7万元,共计22.817721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
南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85820022
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金基金监督管理科85556406
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