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5号)规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23号)规定对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的就业见习单位,实行见习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和伤残医疗商业保险补贴制度。
2025年2月1日起见习生活补助费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30)的60%”,人身意外伤害和伤残医疗商业保险补贴标准为“不超过300元/人”。
现收到贵州省科晖制药有限公司、清镇职教城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见习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和伤残医疗商业保险补贴,涉及人数7人,涉及金额67363.2元。经审查符合补贴申领条件,提供材料属实、齐全、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9日。
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及时向清镇市就业局市场科反馈。
联系电话:0851-825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