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油气〔2026〕35号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2号)、《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黔能源发〔2026〕2号)要求,为积极推动我省天然气增储上产,拟对符合条件的页岩气勘探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给予财政奖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
(一)资金支持对象:在贵州省内开展相关项目的能源企业。
(二)资金支持标准:按照《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黔能源发〔2026〕2号)文件规定“支持页岩气企业在矿权范围内开展的页岩气勘探井建设工程,按照实际投资金额10%进行奖补,单井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对矿权范围内开展的三维地震勘查工程,按照5万元/平方公里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在矿权范围内开展页岩气勘探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对矿权范围内开展三维地震勘查工程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于2025年4月1日后开工,完成工程建设并验收的项目;
2.为获取储量参数,落实开发技术可行性在已设立采矿权但尚未提交探明储量的区域或在探矿权区域内实施的滚动勘探评价井
3.页岩气勘探井建设工程奖补的工程范围包含钻井、套管、录井、测井、固井等钻井工程发生的费用;射孔、压裂工程等目的层改造发生的费用;三维地震勘查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勘查面积奖补,奖补工程范围仅包含贵州省境内勘查面积。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申报与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通过“贵州省能源云”平台(网址:https://61.243.3.5:1522/login)提交申报材料,同步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到各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2.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及现场核实,对照设计核实项目的真实性与施工完成情况,完成后“线上、线下”同步提交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3.经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线上、线下”同步报省能源局终审,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应对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数的30%。
4.省能源局终审通过后,在“贵州省能源局网站”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纸质材料备存:各申报单位在完成线上申报的同时,应按照本通知第五点要求准备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签章齐全,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备存。
四、资金拨付流程
省能源局终审通过的项目,省能源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按通过终审时间先后顺序将资金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
如当年省级财政预算资金额度不足,不足部分纳入次年预算安排,并按照申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拨付。
五、项目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报告、实施方案、备案证明;勘探井建设工程需提供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施工合同、开钻验收书、钻完井工程验收报告、压裂工程设计、压裂工程施工合同、压裂验收报告;三维地震勘查工程需提供勘查设计、施工合同、野外验收报告、处理解释成果报告;相关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出入库单据项目财务明细账、支出凭证;其他证明工程费实际投资金额的印证材料。)相关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所在县(区、特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2.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3份,应采用A4版式胶装装订,扉页、目录页和正文采用普通A4纸。复印的支撑材料须端正、字迹清晰,可根据A4版式需要缩印或扩印,特别重要的支撑材料可采用彩色印刷。封面的纸质及色彩由资金申报单位统一确定。
电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档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应将全部内容组成按照纸质版本的装订顺序,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需严格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市(州)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资料完备性负责,省能源局对全省申报项目的资料完备性与合规性负责。
(二)落实责任追究。如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全额收回奖补资金,依法依规将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七、其他
本通知由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XX年贵州省页岩气勘探工程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docx
2.20XX年贵州省页岩气勘探工程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et
(联系人:郭丹;联系电话:15178675303;邮箱:gzyqc2020@163.com。)
贵州省能源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