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贵州)大视听
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筑府发〔202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安新区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创新运营管理机制
(一)支持省市共建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以下简称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的运营体系,支持相关市级部门、辖区政府(管委会)在园区内开设政务服务窗口,加快推进园区招商进度。(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二、加快推进产业聚集
(二)鼓励引导文化、广电、旅游等企业和经营者向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聚集发展。(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三)鼓励引导广电行业大模型项目落户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四)鼓励引导企业和经营者在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探索设立文物销售单位。在园区推动设立全国性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艺术品交易中心和艺术品数据备案中心。(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
(五)鼓励引导在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开展文化演艺活动,并在审批、场地、安保、交通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支持在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打造“贵州省短剧孵化中心”,并鼓励引导短剧、MCN等企业和经营者向园区聚集。(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共同参与,构筑开放、共享、协同、共赢的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八)提升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运营管理,积极引入孵化文化、科技型企业,支持经营者积极申报认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管理人员申报贵州省创业人才项目,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九)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依法依规用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积极争取省级“4 2”基金、贵阳市数字经济发展基金、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算力券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贵安新区税务局、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十)引导市级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共同设立“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十一)对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内获得国家级、省级支持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产业基金支持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支持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纳入重大项目储备,积极协助项目申报省级、市级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四、加强要素资源保障
(十三)根据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园区建设实际情况,支持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的土地调规、产权办理等工作。(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对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创业团队以及相关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五)对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企业,在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物流、生活配套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保障支持。(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
五、组织实施
(十六)贵阳贵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支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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