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高新技术企业


贵阳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 2025-04-14 - 2025-09-20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交通/物流/供应链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传统实业 汽车制造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贵州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以及证书有效期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其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2025年9月2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其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4年9月20日以前。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在“高企认定申报”界面下,逐项、真实、完整填写申请材料;企业核心信息等发生变化的,须先在高企工作网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因信息未更新的将不纳入评审。
2.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企业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jt.guizhou.gov.cn)(以下简称“科技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清单见附件)。注:申请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完成高企工作网和科技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并确保高企工作网、科技管理系统与纸质申报材料信息统一。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q.guiyang.gov.cn/gxqdt/gxqdtgsgg/202504/t20250414_87518764.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即买即用
签署合同
确认后放款
支持线下
安全交易

贵州中企联合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大厦20楼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24040035号-1

线
商标顾问
王明
18254754867
刘杰
15086554531
专利顾问
姜江
18257469584
版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