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精神规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截至2025年3月以来,我局受理贵阳风驰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6人高校毕业生的资料,经审核,16名高校毕业生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3家企业需拨付补贴共计: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玖分(¥168833.39),拟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和企业补贴金额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止。如有异议者请向乌当区就业局就业援助科联系。联系人:杨增江(电话:18111812677)、胡梅(电话:15985157733)。
附件:2025年乌当区企业吸纳高校社保补贴附件(第一期 ).xlsx
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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