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将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资金1180万元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能繁母猪养殖,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你单位要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合理列支,不得用于与能繁母猪养殖无关的支出。
二、你单位要对照项目申报《承诺书》,将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现有规模之上,主动接受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配合做好补贴资金年度清算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齐心;联系电话:0851—852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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