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申报面向社会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开展认定的区域范围,在符合我部和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申报条件基础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协调劳动关系相关专业背景
各类院校申报的,需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社会工作、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企业等单位申报的,经营范围需包含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动法律服务、劳动争议调解代理等;社会培训机构申报的,需已开展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相关职业培训或评价;已脱钩的行业学会或协会申报的,需具有劳动关系理论、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研究背景,或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
(二)拥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考评人员、命题专家
1.考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社会责任感强,工作态度严谨。
(2)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考评工作的考评人员,需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未持有相应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取得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社会工作、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后,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其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考评工作的考评人员,需取得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后,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犯罪和不良行为纪录。
2.命题专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社会责任感强,工作态度严谨。
(2)需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未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取得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社会工作、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命题工作的命题专家,需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犯罪和不良行为纪录。
(5)与评价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6)优先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各地省级人社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三)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1.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
2.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包括:考务管理、试题管理、证书管理、质量督导、档案管理等。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一)按照我部和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需提交的材料。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各等级样题。
(三)考评人员、命题专家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
(四)题库(卷库)建设情况说明。
(五)其他根据国家和地方要求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项目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ldgx/202310/t20231031_508442.html?keywords=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即买即用
签署合同
确认后放款
支持线下
安全交易

贵州中企联合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大厦20楼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24040035号-1

线
商标顾问
刘杰
15086554531
王明
18254754867
专利顾问
姜江
18257469584
版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