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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农村实用人才评定-经营管理型人才


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所具有技能或从事产业获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对当地产业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群众公认度高。
二、评审条件
(一)初级农村实用人才
对参加政府、企业、合作社组织的培训4期或32个学时以上;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标准,胜任本职工作;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能独立解决一般性专业技术或管理方面的问题,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初级农村实用人才评定。
1.经营管理型人才。农业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证明良好,申报前两年内无欠税、欠工资、欠社会保险金等不良记录。
支持力度
奖励扶持政策
(一)财政补贴。采取评聘相结合方式,对评定为初级及以上农村实用人才,与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得到所聘农业经营主体认可的给予财政补贴。初级农村实用人才:每月补贴100元,中级农村实用人才:每月补贴300元,高级农村实用人才:每月补贴500元。
(二)项目支持。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农业、移民、水利等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及申报奖补资金向取得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的个人或主体倾斜。
(三)就业支持。对取得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的个人,优先向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
申报材料
观山湖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评审表
项目来源
中共观山湖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观农领通〔2022〕2号) https://www.guanshanhu.gov.cn/jgsz_0/zfbm/qnyncj/zcwj_5780719/202401/t20240112_83533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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