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导航项目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2025-01-15 - 2025-04-03
产业类别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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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
电子信息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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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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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供应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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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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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条件。专利导航项目的第一申报主体应当熟悉《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规定的工作流程并具备组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能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或专利导航基地)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时,须由相关市(州)知识产权局、行业主管部门、高校或科研机构作为联合申报主体,共同组织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和成果运用。具备专利导航能力的市(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以通过联合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其他有经验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联合申报,但联合单位需履行项目组织与实施的主体责任。项目资助经费直接拨付给第一申报主体。
2.客体条件。要求导航目标指向清楚,所涉及的产品或技术可进行细化分解,且要有具体的可实施对象。其中,产业规划与创新类项目的客体应当是申报主体管辖范围内且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或共性技术领域;高校或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类项目应当对照《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黔质量办发〔2023〕4号)明确的目标任务,聚焦发明专利数量较多、技术领域相近的多个高校或科研机构,对已有专利进行分析盘点、评价筛选、分类入库、对接推广;专利预警与风险规避类项目主要根据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需求展开,应当满足《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贵州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规定。
支持力度
每个资助15万元
申报材料
贵州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项目来源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1/t20240103_8344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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