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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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助对象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二)资助对象无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资助项目审核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资助项目审核时记录已修复或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除外);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记录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至资助项目审核时,超过2年尚未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不再对其资助申请进行限制。
(三)知识产权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的,只能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
支持力度
(一)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资助。对获得批准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省级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资助20万元。
(二)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我省设立满3年、拥有2名以上在我省备案执业的专利代理师、上年度代理我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外省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三)商标代理机构资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在我省成立满3年,上年度代理我省商标核准注册 500件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四)知识产权人才资助。对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自然人,资助2000元。对获得知识产权师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自然人,中级职称资助2000元,高级职称资助5000元。
(五)知识产权研究资助。对承担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重点专项导航、重点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每个项目资助30万元。
(六)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助100家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战略规划编制、专利技术挖掘、商标品牌指导、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许可转让、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标准制定宣贯等公益服务一年以上,给予20万元资助。
(七)评审咨询服务资助。参与项目评审、考核、验收,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咨询等评审咨询服务,费用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评审咨询专家劳务费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黔财编〔2023〕26号)规定办理。
申报材料
(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资助应当提交服务方案。
(二)申请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资助,应当提交代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资料、专利商标代理业务印证资料、纳税凭证复印件。
(三)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资助,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印证资料。
(四)申请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称资助,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印证资料。
项目来源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https://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fg/gfxwj/202404/t20240416_84216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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