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发展项目资助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第一条? 资助对象为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贵州省内的自然人。专项资助对象有特别要求的,由项目申报通知或政府采购文件确定。
第二条? 申请资助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资助对象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2.资助对象无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资助项目审核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资助项目审核时记录已修复或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除外);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记录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至资助项目审核时,超过2年尚未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不再对其资助申请进行限制。
(三)知识产权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的,只能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
第三条?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标准。鼓励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维权,对权利人在下列情形中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一)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
(二)司法诉讼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
(三)专利、商标无效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
(四)仲裁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
(五)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其维权请求获得支持。
支持力度
(一)对获得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县、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等国家级示范项目,以及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对获得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国家级试点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三)对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及其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1.资助申请表。
2.资助对象主体资格材料。
(三) 知识产权印证材料。
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施资助的,还需提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备案的备案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未正式上线运行前,可以提供发明专利实施承诺书)。
二、申请知识产权运营、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项目资助需要提交的材料,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申请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资助项目时,应当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
项目来源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
http://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fg/gfxwj/202203/t20220321_73059076.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