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贵州省商务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堵点,支持以县域、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络,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主要支持方向如下:
(一)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网点。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
(二)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三)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各县、市结合本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际,从以上3个支持方向中推荐拟支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原则上需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企业法人和企业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支持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的项目;重点支持已开工未完工的项目(2023年1月1日后开工,2025年6月1日前可完工并验收),且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补助。
支持力度
对符合本通知支持方向的项目,主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
(一)支持标准。项目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二)禁止事项。项目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开支。本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房屋租金等开支。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给予资金支持。不得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或消费券等任何直达消费者的补贴。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申报企业(单位)项目建设期间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不予支持。
申报材料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
(一)《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申请对项目进行投资补助的,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6.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7.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四)项目支撑附件: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5.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已开工项目还需要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6.对于有行业准入许可经营要求的项目或企业,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许可文件。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8.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增土地的建设项目,还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9.已开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的行政许可要求,提供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或备案证明)、节能审查意见(或备案证明)等;执行审批制的已开工的项目,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0.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盖章原件)
11.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含信用中国截图(盖章原件)
12.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盖章原件)。
13.项目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承诺书,需查重的项目同步提供县市区盖章的《项目查重表》(盖章原件)。
项目来源
关于做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w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4_85389449.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即买即用
签署合同
确认后放款
支持线下
安全交易

贵州中企联合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大厦20楼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24040035号-1

线
商标顾问
王明
18254754867
刘杰
15086554531
专利顾问
姜江
18257469584
版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