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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搭载年度常规航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拟搭载共享航次进行科学考察的项目(以下简称搭载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研、2024年度获批准即将实施或2025年度拟提交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考察海区和观测内容应与该基金项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海区和内容一致。
3. 搭载申请提交人应为该项目负责人,实际出海考察人员应具备出海考察的基本能力,且为该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优先满足搭载项目负责人(特别是青年科学基金)本人出海考察的搭载申请。
4. 搭载项目负责人应承诺遵守共享航次计划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等规定,并对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负有直接责任。
5. 凡搭载过共享航次计划的搭载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须按申请提示填报近5年使用共享航次计划资料且标注/致谢共享航次计划的成果。如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的,指导专家组将根据情况限制其继续参加共享航次计划。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需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s://www.norc.com.cn)。年度常规航次搭载项目申请人进入网页下方“搭载需求申请”按键,按操作提示填报申请;重大科学考察需求建议人进入网页下方按键“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项目需求建议”,按操作提示填写《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项目需求建议表》。搭载项目负责人和重大科学考察需求建议人还需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申请表打印、按申请表内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PDF版发送到联系邮箱(d06_haiyang@nsfc.gov.cn)。
项目来源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考察需求的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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