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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品位碳酸锰矿高效采选冶技术榜单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采矿业
申报条件
1.产学研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研发团队共同申报,支持鼓励企业联合省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特别是联合院士及其团队共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需覆盖本榜单全部内容。
2.项目申报牵头单位需为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指南发布之日)的企业或单位,项目参加单位不得超过8个(含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必须具有实施项目的条件。
3.项目牵头单位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的单位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研发团队、研发基础、平台条件、应用推广条件等,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公共信用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6.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到指南发布之日)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
7.限制申报的情形。申报截止日前,主持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2项及以上的,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参与申报。
支持力度
专项资助一般不超过4000万元,承担单位须提供1.5倍以上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榜单项目可下设4个课题,每个课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
2.申请书填报
由牵头单位登录管理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须下载打印经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3.形式审查
项目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联系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因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正。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4.项目评审
项目形式审查后,进入评审流程,包含遴选评审、现场核查、项目论证和预算评审等环节。若评审结果表明所有申报方均无法满足榜单要求时,可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由申报方整合后申请二次评审。评审结果不支持立项的,终止本榜单申报程序;同意立项的,进入立项程序。
5.?项目立项
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拟立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组织签署项目任务书。
项目来源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贵州省中低品位碳酸锰矿高效采选冶技术榜单的通知 https://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405/t20240520_8466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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