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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2024—2025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将重点扶持2024至2025年间创排首演的原创民族歌剧。
(二)申报作品须列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重点剧目创作规划,并得到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支持和保障。
(三)申报作品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鼓励和倡导现实题材创作。
(四)已报我部组织的其他创作工程的剧目可同时参与本次申报。
支持力度
(一)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指导委员会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遴选。入选剧目将列为2024—2025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
(二)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指导委员会专家,从选题论证、剧本研讨、创作排演、加工打磨等一系列环节对重点扶持剧目进行跟踪指导,以突出民族歌剧特色,提升艺术质量。
(三)文化和旅游部将依托中国歌剧节等平台,对重点扶持剧目进行集中展示推广。
申报材料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申报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院团、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剧目数量不限。每个剧目填写《2024—2025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申报书》1份,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院团、院校提出意见并盖章。
(三)每个剧目报送剧本(或详细剧本大纲)2份。
(四)申报书、剧本(或详细剧本大纲)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使用U盘报送)。已有音乐小样的通过同一U盘报送。
项目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402/t20240223_95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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