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电商示范企业奖励


清镇市商务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网商、移动电商类)评选标准:
(1)全年交易额达50万元以上;
(2)无违法违规行为(如:弄虚作假、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偷税、侵权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拖欠工资等)。
支持力度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网商、移动电商类)奖励标准:按年电子商务零售额进行排名。第1名奖励3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3名奖励1万元,名次并列的享受同样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清府发〔2017〕4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镇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优惠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gzqz.gov.cn/jgsz/zfbm/swj/zcwj_5725534/202105/P020210531578513558753.pdf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即买即用
签署合同
确认后放款
支持线下
安全交易

贵州中企联合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大厦20楼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24040035号-1

线
商标顾问
刘杰
15086554531
王明
18254754867
专利顾问
姜江
18257469584
版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