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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主体经营正常,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2.生产经营主体与省外返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支持力度
按每人500元标准落实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实施期限到2025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
1.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招用人员花名册。
4.返乡农民工身份证明(由人社部门通过劳务大数据平台进行查询,查询不到或信息不一致的由乡镇街道出具身份证明)。
5.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
6.半年工资发放明细(使用现金发放工资的可使用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台账,台账须有农民工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7.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
8.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项目来源
清镇市就业创业政策 https://www.gzqz.gov.cn/zwgk/zdlygk/jycy/202403/t20240304_83881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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