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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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所在产业领域属于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全省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二是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和省级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拟申报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以构建创新网络。
(四)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五)原则上项目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补贴 50 万元。
申报材料
1、银行贷款证明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 (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 (医药、生物、农药、信息安全产品等) ;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9、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10、项目单位填报关于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http://fgw.guiyang.gov.cn/fgdt/tzgg/202302/t20230209_7817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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