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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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9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关于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贵阳市关于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关于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机遇,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形成“1126”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园区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到2025年,园区就业人口数达到7万人左右,园区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形成商贸兴城、产城融合的千亿级生产资料型商贸产业集群,成为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和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现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建设现代商贸中心
(一)市级部门出台的有关鼓励品牌首店引进、支持商贸主体发展、引育壮大总部企业等政策,重点向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倾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支持园区企业公平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供应,引导促进园区企业上规入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全市规模及以上的企业入驻园区。(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建设现代物流集群
(三)支持强化规划引领,指导花溪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优化园区内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争取将园区配套建设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支持强化指标保障,根据区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配置的计划指标,合理优先保障园区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求,园区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由市级帮助协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于违法补办手续的经营性用地,按照规定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区级统筹资金在省级交易平台购买落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支持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加大园区土地前期开发力度,分类处置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支持通过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完善园区安置房产权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区土地出让后,按照《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市区两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和拨付办法的通知》(筑财预〔2022〕45号)文件的规定,将控制基数内的成本先行下达给区级财政,成本审核完成后将剩余部分成本下达给区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在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基础上,重点倾斜支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建设现代产城配套集群
(七)支持园区商业商务用地实行弹性容积率管控,在具体地块出让中结合各方需求,在容积率区间内确定出让容积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支持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抓实资金要素保障,对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四化”基金等申报条件的项目,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九)支持园区交通路网、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停车场、电力扩容升压和“一圈两场三改”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城镇化基金等申报条件的,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贵阳供电局)
(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平台公司投资项目向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倾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国资委)
(十一)加大园区酒店服务业支持力度,文旅、星级酒店、精品度假酒店(客栈)市级补助资金向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倾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加大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力度,支持园区优质教育资源发展,市教育部门优先统筹优质教育资源规划落地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省级财政下达到贵阳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项目转移支付资金时,优先向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加大园区企业扶持力度,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园区内符合产业发展资金投向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
四、支持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建设现代商贸产业组团
(十四)支持并指导园区产业集群申报国家级示范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等。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价值提升的品牌企业等,在企业落地方面优先予以招商优惠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交委、市工商联)
(十五)加大园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政策向石板现代商贸服务园倾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六)支持园区智慧化建设,在大数据经费、技改资金、科技经费等方面向园区倾斜,支持园区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
(共印4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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