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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林业局 | 待定
申报通知:

黔东南州林业局,省林业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林业局2022年第四十一次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林业局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人:康立;联系电话:0851-86570186;邮箱:ghyjc123@126.com)

省林业局关于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

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林草事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精神,依托黔东南州处于贵州面向大湾区开放合作前沿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支持黔东南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加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一)支持木材产业精深加工。支持黔东南州加强东西部协作,引进和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规上企业落户黔东南州。依托黔东南州丰富的森林资源,借助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和市场优势,支持黔东南州采取“一园多区”模式,以榕江为重点,辐射带动黎平、从江、锦屏、天柱等林业大县发展木材精深加工和家具、泛家居产业,培育打造全省木材精深加工、泛家居产业集群和木材交易集散中心。重点引导省属林业龙头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技术、运营、管理等优势,支持申请“四化”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建设“一园多区”,帮助构建木材精深加工上下游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木材加工产业基础优势,支持贵州永盛木业、贵州华宏木业、贵州永恒丰木材、贵州鸿辉木业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黎平、榕江、从江等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园及木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贵州黄平泓鑫木业公司百晓木材加工厂项目、锦屏耀东南木业18万立方米木制品生产等项目建设,提高生产工艺,升级设备设施,新增木材精深加工智能生产线。到2025年,全州木材产业加工总产值实现90亿元以上。(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责任部门:资源处、外合与产业中心、林发公司)

(二)支持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黔东南州采取“国储林 ”和“特色林业 ”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林下黄精、淫羊藿、天麻、茯苓等药食同源林下中药材为主的林下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黎平县打造成为全国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县,支持以黎平、镇远、雷山等县发展林下天麻,黎平、锦屏等县发展林下茯苓,从江、锦屏等县发展林下淫羊藿,天柱、台江、麻江、岑巩、黄平等县发展林下黄精,培育打造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到2025年,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累计达100万亩以上。支持黔东南州林下中药材精深加工业,重点推动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及民族药提取配方颗粒等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拓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物、新型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支持贵州兴创大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从江)、黎平青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闲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镇远)、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天柱)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责任部门:营林总站、外合与产业中心、林发公司)

(三)支持木本油料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支持黔东南州加快建设榕江-从江-黎平-锦屏-天柱-岑巩优质油茶产业带示范基地,辐射带动黄平-施秉-镇远-三穗-剑河等县因地制宜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到2025年,全州油茶产业基地建设200万亩以上,“十四五”期间低产油茶林改培70万亩以上。支持黔东南州油茶等木本油料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推动木本油料特色食品加工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培育贵州恒生源、黎平县久晟、霞宇等油脂有限公司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开发大众消费的绿色生态食用油,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黔东南州木本油料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黔东南州申报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到2025年培育1~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责任部门:造林处、营林总站、外合与产业中心、林发公司)

(四)支持打造供给大湾区游客高品质的森林旅游康养基地建设。支持黔东南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黔东南州充分发挥区域内森林生态、民族文化、气候环境、民族医药等资源优势,利用林下中药材资源发展药食同源森林康养食品及保健品等,打造中国原生态民族文化康养胜地和民族医药森林康养目的地,推进民族医药文化与森林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锦屏县打造成为国内外木商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黔东南州森林步道建设,将黎平、从江、榕江、剑河、台江、雷山、丹寨等县森林步道建设纳入《贵州国家森林步道总体规划》,延展红色旅游线路,丰富全州生态旅游业态,展示黔东南州特色风景、民族文化等资源。支持黎平、从江、榕江等县建设康养产业园,巩固提升麻江蓝梦谷国家级和黎平等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推动黔东南州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中心;责任部门:外合与产业处、造林处、营林总站)

(五)支持创建示范区打造林特产品供应基地。协调对口帮扶城市佛山市与黔东南州共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林特产品直供基地。积极帮助黔东南州争取创建“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黔东南州打造以国有林场为重点,以林药、林菌、林蜂等为主要模式的“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州培育建成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以上,打造全省药食同源中药材重要种植基地和加工贸易基地。支持黎平县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凯里市省级中药材交易和集散中心项目,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现代制药项目、锦屏县铁皮石斛药品开发项目、雷山天麻药品及保健品生产等项目建设,推动黔东南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黎平、天柱等县创建油茶产业“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支持黎平县建设全省茶籽茶油储备中心和茶油等林产品交易中心。支持黔东南州“苗侗山珍-林业特色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林特产品质量和市场影响力。(牵头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责任部门:营林总站、外合与产业中心、林发公司)

(六)支持林业种苗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支持黔东南州申报创建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支持黔东南州开展种苗基地建设。以油茶、楠木、栎类、鹅掌楸等乡土珍贵树种为主,支持黔东南州建设乡土珍贵树种的采种林、油茶采穗圃、保障性苗圃等种苗基地,选育一批优良家系、优良无性系,提高良种储备能力。在项目、技术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到2025年,确保黔东南州建成林业保障性苗圃5个以上(牵头部门:林场种苗处;责任部门:财务处、规划研究处、种苗站)

二、着力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七)支持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支持黎平、从江、榕江等县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到2025年,全州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158平方公里。指导黔东南州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黎平、从江、榕江打造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示范基地。支持黔东南州重要公路沿线、河岸线、村寨彩化香化建设。(牵头部门:造林处;责任部门:营林总站、石漠化和草原处、规划研究处、财务处)

(八)支持提升森林质量。将黎平、榕江、黄平等县纳入全省开展林种树种结构调整试点县,以国有林场为重点,通过林种树种结构调整,优化全州树种结构,到2035年,全州树种林种结构优化调整面积500万亩以上。支持黔东南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大径级材、速生丰产用材及珍贵树种用材,指导黔东南州结合实际制定《黔东南州国家储备林建设现有林改培择伐和补植补造技术规程》。引导省属林业龙头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技术、资本金、管理等优势,帮助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协调贷款银行提高黔东南州国家储备林单位面积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放款程序,加快项目融资进度,同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和省级资金等方面向黔东南州倾斜。到2035年,黔东南州建设国家储备林300万亩以上。(牵头部门:营林总站;责任部门:造林处、林场种苗处、财务处、规划研究处、外合与产业处、检疫站、林发公司)

(九)支持自然保护地建设。支持黔东南州开展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地质公园内景观林建设工程。支持黔东南州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开展人工商品林赎买工作。支持黔东南州开展风景名胜区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影响主要景观景点及资源区域的人工纯林实施树种结构调整。支持黔东南州加快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州、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进行整合归并,指导做好自然保护地规划调整。支持黔东南州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及施秉世界自然遗产地资源监测站点保护性基础设施和“空地一体化”管护智慧平台建设。(牵头部门:保护地处;责任部门:世遗办、营林总站、资源处、湿地公益林中心)

(十)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根据《贵州省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在防火阻隔系统建设任务申报上予以支持。支持指导黔东南州开展森林防火通道标准化建设。支持黔东南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为重点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黔东南州抓好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支持黔东南州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速构建和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从江县、榕江县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行动,逐步撤销疫区疫点。支持从江县、榕江县开展疫木加工利用试点。(牵头部门:防火处;责任部门:财务处、规划研究处、林场种苗处、保护地处、外合与产业处、资源处、检疫站、世遗办)

三、增强涉林要素保障

(十一)支持实行采伐限额县际调剂使用。积极向国家林草局争取允许黔东南州采伐限额实行州内总控。支持黔东南州独立编制采伐限额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实行人工商品林主伐五年总控,按森林经营方案配置年度采伐限额。(牵头部门:资源处;责任部门:林场种苗处、天保中心)

(十二)支持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支持黔东南州铁路互联、公路互通、空中走廊、水运通道和公共民生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在使用林地定额上给予支持,逐步将黔东南州行政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省级审核权限全部委托黔东南州林业局实施,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的控制性工程,推行建设项目先行使用林地报备制。指导做好黎平机场、从江街堆水库改扩建等建设项目涉及黎平太平山、从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相关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修编调整(牵头部门:资源处;责任部门:保护地处、世遗办、湿地公益林中心)

四、推动黔东南州深化绿色创新发展

(十)支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指导和帮助黔东南州开展森林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交易,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机制试点。支持黔东南州积极建立和完善林业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大力支持黔东南州林业碳汇开发,推动林业投融资机制改革。(牵头部门:规划研究处;责任部门:外合与产业处、保护地处、财务处、营林总站、湿地公益林中心)

(十)支持探索林业改革。支持黔东南州根据生态领域改革目标自主探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性改革。支持黔东南州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国有林场 ”发展模式,支持黔东南州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管护用房、水电及资源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发展、生产经营上给予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黔东南州围绕“四区一高地”建设,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林业改革。(牵头部门:法规改革处;责任部门:林场种苗处、财务处、规划研究处、营林总站,涉及具体改革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指导)

五、保障措施

(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实施。省林业局和黔东南州林业局要全力推进《若干措施》落实见效,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盯牢盯实落实效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共同助力黔东南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注重对接协同。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加强部门之间和与黔东南州的沟通对接,会商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上下协同衔接的工作格局。

(十)做好统筹调度。省林业局规划研究处将适时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请局党组听取黔东南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阶段性成效和有益经验。

附件:黔府发〔2022〕7号文件中涉林内容清单

附件

黔府发〔2022〕7号文件中涉林内容清单

一、“(一)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中“1.发展现代医药制造产业。支持黔东南州中药种植、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提取、配方颗粒等全产业链发展,建设全省中医药产业重点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3.加快发展新型建材产业。依托黔东南州丰富的木材资源,借助大湾区产业优势,采取“一园多区”模式,以榕江为重点,支持榕江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升打造锦屏经济开发区,辐射带动黎平、从江、锦屏等林业大县发展家具和泛家居产业,打造全省泛家居产业集群和木材交易集散中心。5.做优特色产业。做强羽毛球运动装备制造、服装服饰、打火机、白酒等轻工业。做优酸汤、油茶、茶叶、蓝莓、石斛、百香果、生态肉制品等特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支持大健康示范区与大湾区共建特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园。支持黎平经济开发区建设绿色轻工产业集聚区。(涉及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营林总站、财务处、林发公司等)

二、“(三)建设面向大湾区的生态农林产品基地”中“支持黔东南州创建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建林菌、林药、林蜂、林禽等示范基地。打造全国食药同源中药材重要种植基地和加工贸易基地。支持建设省级中药材交易中心和茶油储备中心。支持黔东南州加大国家储备林建设力度,加快低效林改造,支持率先开展马尾松、杉木等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支持实行采伐限额县际调剂使用和类型互用。3.提升农林产业基础设施。支持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创新山地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现代农业、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涉及部门:外合与产业处、营林总站、资源处、财务处、林发公司等)

三、“(四)供给大湾区游客高品质的旅游康养服务”中“2.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以大健康示范区为核心,支持规划建设康养型、休闲型、商务型中高端民宿产业带。支持围绕发展康养旅游、健康医疗、医药制造、户外运动、文化演艺等产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涉及部门:营林总站、外合与产业中心等)

四、“(五)巩固提升生态优势”中“持续支持 “黎从榕”等实施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涉及部门:石漠化和草原处、规划研究处等)

五、“(六)加快铁路互联”中“加快实施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推动黔东南州境内沿线地区快捷融入大湾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启动凯里至都匀铁路建设,实现贵广高铁、贵南高铁与沪昆高铁互联互通。适时启动兴(义)永(州)郴(州)赣(州)以及涪陵至柳州等铁路项目 (贵州段)前期工作。”(涉及部门:资源处、保护地处等)

六、“(七)推进公路互通”中“加快雷山至榕江、剑河至黎平等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建设榕江至融安(黔桂界)高速,大力推进天柱至会同(湘黔界)、玉屏(大龙)至天柱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打通出省 ‘断头路’。支持黔东南州境内普通国道提升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深化 “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涉及部门:资源处、造林处、保护地处等)

七、“(八)开辟空中走廊”中“推动黎平机场改扩建项目。加快推动凯里、榕江、岑巩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涉及部门:资源处、保护地处等)

八、“(九)打通水运通道”中“加快建设清水江流域旁海、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航道工程。支持新建清水江施洞、廖洞航电枢纽工程,支持都柳江红岩、永福和清水江城景、三板溪、挂治通航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都柳江下游梅林、洋溪航电项目实施。支持天柱港区、锦屏港区、榕江港区和从江港区等地方区域港口建设。支持推进清水江龙里至下司旅游航道项目建设、㵲阳河旅游航道工程建设,打通东出长江、南达珠江的水运通道。(涉及部门:资源处、保护地处、湿地公益林中心等)

九、“(十一)深化绿色创新合作”中“支持黔东南州全域申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开展森林碳汇确权、认证、测算、交易,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支持率先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支持探索开展 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将 GEP纳入省对黔东南州综合绩效考核。”(涉及部门:规划研究处、外合与产业处、营林总站、林发公司等)

十、“(十五)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中“给予黔东南州用地、用电、用气、能耗等支持。支持申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支持黔东南州在试点地区有序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新模式。优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园地、灌木林等恢复为耕地,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支持州内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支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支持“黎从榕”在重大建设项目落地难以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时申请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支持黔东南州增强城镇及园区天然气供应能力,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产业项目用能给予积极支持。(涉及部门:资源处、造林处、保护地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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