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可对出现中高风险疫情所在县(市、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参保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贵阳贵安符合政策的参保单位,不用申报,只需在网厅确认单位信息,即可“免申即享”。
一、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单位范围
可享受的参保单位: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不能享受的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失信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前已经关闭或注销的企业。
二、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人数和标准
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当月正常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含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含暂停、终止缴费及退休人员),按每人400元的标准发放给参保单位,支持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三、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方式和流程
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厅(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实现“免申即享”。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生成,并同步推送至网厅。
第一步:参保单位登陆网厅进行相关信息确认。
确认时,应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地、最近一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账户信息、受疫情影响人数等信息进行核实。
第二步:社保经办机构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发放至参保单位最近一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应注意事项
1、同一参保单位本年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同一参保人员本年只可计算一次,以先申请的参保单位为准。
2、参保单位最近一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账户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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