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管理,提升工业用地及标房的质量效益,加快产业集聚,为全区工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令第7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产业园实际,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发展办公室拟写了《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观山湖区应急广播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反馈至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发展办公室,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针对提供反馈意见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们将严格保守相关信息,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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