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把“富矿精开”作为我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最大优势和关键一招,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683219023@qq.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省自然资源厅537办公室,邮编:550004,并在信封上注明“《富矿精开》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30日
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
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中优势力量强力推进“富矿精开”,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立足“富矿”比较优势,紧紧围绕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在精查探矿、精准配矿、精细开发、精深加工发力,奋力实现“精开”,全面提升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全力打造富有贵州特色、契合时代特征、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产业集群和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突破,主要优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总产值XX亿元,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XX%以上;能源产业总产值XX亿元左右,煤炭产能XX 亿吨,原煤产量XX 亿吨、力争达到XX亿吨,煤层气页岩气产量XX亿立方米,外送电力能力 XX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至2个,新型先进技术及高端产品比重达到XX%。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富矿精开”关联产业达到工业总产值XX万亿元左右,主要优势矿产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不低于XX%,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XX%左右。
到2030年,地质找矿持续取得突破,主要优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总产值突破XX万亿元,现代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左右,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全产业链产值规模力争达到XX万亿元,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XX%以上,先进技术及高端产品比重达到XX%以上。“富矿精开”关联产业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XX万亿元,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基本建成,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二、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三)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健全“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创新驱动、重点突破,风险自担、突破奖励”地质找矿新机制。按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等规定修订完善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找矿激励制度和奖励办法,激发地质找矿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投入的撬动杠杆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商业跟进,鼓励社会投资,支持风险勘查。在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找矿的同时,加大财政资金及国有资本找矿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大力提升地质勘查行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推行绿色勘查,统筹调动找矿力量,加大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实现找矿新突破。
(四)强化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矿产资源调查,尽快补齐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综合调查和新技术应用短板。突出重点优势矿产和重要成矿区带、油气成藏有利区地质研究。科学编制和实施一批基础地质、区域成矿规律、成矿理论研究和找矿技术方法创新等重大专项。探索开展锂、稀土等新类型战略性矿产新区域、新层系找矿预测和工业指标论证,优选可供勘查的潜力区块,拓展找矿新空间。增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五)加快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贵州的安排部署。以产业发展所需为牵引,制定优势矿产年度重点勘查项目实施计划,加快磷、煤、铝、锰、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勘查,探索锂、稀土等重要紧缺资源的勘查利用,提高矿产地数量和勘查程度,增强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采取依法扣减勘查区块面积、到期退出等倒逼措施,督促矿业权人加大勘查投入力度,尽快提高地质工作程度,推动增储上产。
三、全面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
(六)加快完善矿业权市场体系。坚持资源跟着项目走,强化政府对优势矿产资源的规划引领,严格落实矿业权分类管理制度。科学调控矿业权投放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实现矿业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参与新出让矿业权特别是磷、煤、铝、锰、煤层气、页岩气等优势资源矿业权的出让竞争。鼓励支持以原矿石为主要原料的链主企业或头部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聚集。新配置资源确需协议出让矿业权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培育完善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业权合理、合法、有序流转。加强矿业权市场秩序监管和公共信息服务。
(七)严格规范矿业权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避免“大矿小开”、“化整为零”。健全完善“矿业权出让 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和退出政策。强化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刚性约束,促进矿业权人加快勘查开发,引导优势矿产资源就地就近精深加工,提高资源转化效率。
(八)切实增强资源配置的协同性。强化全省一盘棋资源大市场建设,有序将初级原材料(原矿、洗精矿、初级矿产品)纳入资源统筹配置,增强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协同性。探索建设“富矿精开·贵磷集采”磷资源集中采购供给平台,支持上中下游企业通过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交叉持股等方式加强合作,畅通供应链补强产业链,促进“资源-材料-产品-产业”深度融通协同发展。鼓励引导中小型矿山主要矿产品有序进入大型矿业企业产品线进行加工转化。根据试点经验和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将集采平台向其他优势矿种推广。
四、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九)加快推进基础能源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健全完善煤矿涉法涉诉化解机制,分类破解涉法涉诉难题。加快推动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鼓励煤炭资源连片整体开发,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有序推动露天煤矿建设,加快培育和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提高煤炭产能产量。加快推进毕水兴大型煤炭建设储配基地建设,形成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切实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加大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增储上产。
(十)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开发。科学储备产能、调控产量,合理确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强度,研究制定磷、铝、锰、重晶石等优势矿产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科学合理确定非煤矿山开发准入条件,依法依规办理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手续。优化非煤矿山布局和结构,适宜整体开发的一个矿体(矿床)原则上由一个市场主体开发,支持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开发的,支持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引导存量矿产资源向链主企业集聚,鼓励深加工企业参与优势资源开发。通过市场化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做到严格开发、高效利用,逐步形成大型企业为主体、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精细开发新格局。
(十一)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坚持绿色安全高效开发利用,加强矿山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推动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和中小型矿山机械化改造,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提高“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水平,加大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尾渣尾矿尾水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建、改扩建地下开采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法采矿,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持续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标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扎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健全完善绿色矿山组织体系,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
(十二)健全落实矿产资源开发保护长效机制。分级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责任机制,完善组织机构,制定打击、治理、监管措施,保障工作经费。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再生循环利用,常态化开展从严打击非法采矿、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浪费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好转,违法违规行为不反弹。
五、推动精深加工高端化利用
(十三)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推进磷、煤、铝、锰等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坚持“湿热并举”,加快磷化工精细化发展,以开阳-息烽、瓮安-福泉、织金为核心,建设国内重要的磷化工产业基地。巩固传统磷复肥优势地位,大力发展高端水溶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大力发展精细磷酸盐,逐步实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坚持“两条腿”走路做好煤文章,充分发挥煤的燃料和原料作用,结合煤种特性和产业基础,统筹电煤供应和煤化工产业发展,实现煤炭资源高效利用,支持六盘水发展焦化一体化产业,支持毕节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快有色冶金高端化发展,积极培育“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熔铸-铝制装备轻量化材料/铝制中高端合金制品”“铝土矿/氧化铝-铝基材料-精深加工终端产品”产业链。支持引导电炉钢有序发展,鼓励废旧钢铁、铝等资源回收利用。培育“铅锌矿/高纯锌锭及合金,铅系耐蚀合金、轴承合金”等产业链。延伸锰基材料的新能源电池、电子产品、锰合金制品等产业链条,提升锰系中间品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萤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发展高附加值氟钡化工等产业链。
(十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坚持三元、磷系两条路线并重,围绕“一核两区”,突出培育“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和“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材料-储能或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铝型材、钛合金等新兴产业链。做活“石头经济”,推进钙质岩和硅质岩等产业转型,发展碳酸钙、硅基材料等新型建建材产业,拓展工业发展新空间。立足金玉资源优势,培育金玉文化,打造“金镶玉”等特色文旅产业。
(十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按照“资源配套化、生产集约化、产业集中化”,立足矿产资源和产业基础,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着力提高生产力与资源、环境、市场、交通等要素的适应性和匹配度,加快构建上下游协同配套、横向共生耦合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资源型产业集聚发展。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打造一批磷化工、煤化工、铝加工、锰产业、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集群。除需独立选址的能源、矿产等项目外,新上相关工业项目根据资源分布条件,就近进入产业园区聚集。
(十六)推动矿业产业绿色发展。深入推动磷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锰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持续开展企业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打造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建立完善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型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强化“三化”(绿色化、高端化、集约化)同步,创新“三废”(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重点推进酸性废水选矿循环利用,磷石膏制酸、制建材、充填、土壤修复利用,硝酸复肥酸性废水及钙镁元素资源回收利用,焦炉煤气提氢循环利用。努力打造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资源加工产业。
六、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十七)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攻关,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支撑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开展锂、稀土等共伴生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矿产资源高质化利用等专项攻关,挖掘新资源,凸显新优势,带动新产业。实施矿产资源智能化采选、数智化转型升级系列技术及装备、精深加工、磷石膏等矿渣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或技术集成与示范。围绕基地建设重点领域,以行业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急需的关键技术需求为重点,通过“科技入黔”“揭榜挂帅”等开放创新组织方式,引进并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矿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现代产业创新链。
(十八)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精查探矿、精细开发、精深加工全产业全链条的创新平台。做强关键矿产成矿与预测、特种化学电源两个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家铝镁电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组。加快推动自然资源部非常规油气重点实验室、贵州省贵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实施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建设,培育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后备力量。加快其他关键环节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智慧勘查、新能源电池材料、瓦斯治理、煤化工等省级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引入省外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贵州设立工作站或分中心。强化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等深度合作,打造贵州开放式“富矿精开”科技创新基地。
(十九)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强“富矿精开”科技人才培养,对科技人才申报省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特色优势矿产资源领域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大力实施“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大力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持续推进“科技入黔”,加强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支持矿产资源行业领域院士及其团队来黔开展咨询和项目合作,支持院士及其团队、“杰青”“长江学者”等与我省高校院所、企业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团队工作室和知名专家工作站。梳理省内外“富矿精开”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其到我省开展科技研发合作、创新创业。
七、政策支持
(二十)项目用地支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科学保障“富矿精开”产业发展空间。统筹用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富矿精开”相关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富矿精开”重点项目县域内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在市域内调剂落实,调剂后仍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申请省级统筹调剂落实。强化土地供应,采矿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申请办理协议出让,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按规定可通过入股、联营或入市等方式保障。落实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制度,支持企业选择适宜供地方式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十一)财税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省内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基金以及省工业担保和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撬动更多金融和民营资本参与“富矿精开”。省级财政每年投入地质找矿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只增不减。各级要持续加大地质找矿、重点开发区(园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研发平台等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简化贷款流程、扩大工业贷款规模,更好支持“富矿精开”重点项目。制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
(二十二)要素保障支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关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深入推广清洁能源、推进清洁生产,研究制定若干措施,推动打造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支持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强“富矿精开”产业重大项目排放指标保障,提升废水循环利用水平。研究制定措施适当降低“富矿精开”产业领域用电、用气价格,积极争取“富矿精开”重大项目能耗纳入国家单列范围。持续做好“富矿精开”产业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对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导向的工业增加值率高的项目、重要补链项目、原料用能项目、产业链完善的区域首位产业项目等能耗指标需求,全力予以保障。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枢纽和集散中心功能布局,大力开展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促进工业企业数据流动。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富矿精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完善省领导领衔推进“富矿精开”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大力实施“富矿精开”“六个一”工程(一组优势矿产,一套实施方案,一家链主(龙头)企业,一名省级领导、一个顶级专家团队、一套工作专班),推动“富矿”向资源精深加工产业纵深发展。各市(州)、县(市、区)实行“一把手”工程,制定实施本地“富矿精开”实施意见,比照省的做法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十四)分级分类推进。遴选10组21个矿种制定“富矿精开”实施方案重点推动。省委省政府统筹,主抓煤及煤层气页岩气、磷、铝、锰、新兴矿种(锂、稀土)5组8个矿种。市(州)党委政府依托资源优势主抓铅和锌、萤石和重晶石、金+玉、钙质岩类(石灰石、方解石、白云岩、大理石)、硅质岩类(硅石、石英、石英砂岩)5组13个矿种。
(二十五)注重示范引领。全力做好“富矿精开”大文章,聚焦龙头企业培育,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扶优做强现有链主企业,推动链主企业与优质中小企业合作,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示范、知识输出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带动产业链企业集成、创新、升级,为现代工业化建设注入不竭动能。
(二十六)营造环境形成合力。用好“贵人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促进链主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落地。省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实施具体措施,各有关市(州)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全省全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大合力。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富矿精开”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该项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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