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筑人社通〔2017〕167号)以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23年11月,我区共涉及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20家,在岗487人。2023年11月23日通过区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壹佰壹拾贰万叁仟贰佰伍拾捌元陆角叁分(¥1,123,258.63),(其中岗位补贴¥552,258.00;社会保险补贴¥571,000.63)。
以上补贴,区人社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各用人单位的申请拨付资料,申拨资料完整、有效,均符合拨付条件。所需经费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对在岗人员名单和金额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乌当区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联系人:杨增江(电话:18111812677)
胡 梅(电话:15985157733)
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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