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 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工业企业减税名单申报及核查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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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贵州省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工业企业减税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