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相关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在黔企业及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双创”平台有关部署,培育建设大数据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助力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根据《贵州省大数据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23年省级大数据创新中心和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培育方向
结合工作需要,今年重点围绕服务“东数西算”工程、数据流通交易、数字乡村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北斗应用,以及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产业发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场景应用、企业孵化等,开展申报培育工作,打造公共服务效应明显的支撑平台。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相关条件应符合《贵州省大数据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二)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编制申请报告(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市(州)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后,向省大数据局申报。中央在黔机构及省级部门所属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后向省大数据局申报。
(三)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请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加强申报资料审核,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三)申报资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8月1日前发送省大数据局,邮箱:1830774600@qq.com,联系人:谢樾,联系电话:18008511017。
附件:1.贵州省大数据创新中心申报表
3.贵州省大数据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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