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已成功举办19届。第20届东博会将于2023年9月16至19日在广西南宁举办。为助推我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我厅决定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东博会基本情况
本届东博会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东博会重要致辞和贺信精神、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关于“持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升级高层对话机制、全面升级经贸实效、全面升级“南宁渠道”、全面升级永不落幕合作平台,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深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乃至东亚地区经贸合作全面发展。
本届东博会将继续采取“云上东博会 实体展”的办展办会模式,实体展展览面积10.2万平方米,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国内展区继续设置智能装备(智慧能源及电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应急抗险)、绿色建材与智能家居、文旅康养等展示类别,增设数字技术、时尚生活、上市公司、工业设计等展示内容;东盟及“一带一路”国际展区展示类别为食品及饮料、农产品、大宗商品、生活消费品、服务业产品等。进一步优化云上东博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升级“云展示”“云洽谈”“云会议”平台功能,打造“千企开拓”线上展会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企业数据库,丰富全年线上会议活动、展览,打造多平台联动、365天永不落幕的东博会。
二、参展企业范围
针对东盟国家、RCEP国家和广西及周边市场特点,我厅拟重点组织农特、机电、轻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品及有招商和国际产能合作意向的产业园区参展,同时展示我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果。
三、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省商务厅将对贵州省展区进行特装布展,为支持我省企业开拓市场,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参展企业自行安排参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商务局做好东博会实体展招商招展工作,组织符合东盟、RCEP市场需求及本届东博会专题设置的本地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参展,优先推荐对东盟、RCEP、广西及周边市场开拓意愿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参展。本届东博会,我厅拟组织15家企业参展,请各市(州)商务局按以下指标组织企业参展:贵阳3家、遵义2家、六盘水1家、安顺1家、毕节1家、铜仁2家、黔东南1家、黔南2家、黔西南1家、贵安新区1家。同时,请各市(州)商务局邀请本地区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外贸进出口企业到会采购洽谈。
(二)请各市(州)商务局做好云上东博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组织本地参加东博会实体展企业、有“走出去”意向的其他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参加线上展示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云上东博会常年免费报名参会。
(三)东博会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采购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审核报名企业的《参展申请表》(附件1)、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表(附件2)、采购商信息表(附件3),督促各报名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报名参展的严肃性。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大审核力度,对本地区报名参展企业严格把关,确保参展企业是贵州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展人员是参展企业合同制员工;参展展品符合大会组委会规定。严禁在东博会上展览展示假冒伪劣产品。
(四)请各市(州)商务局于7月14日前将本地区参展申请表、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汇总表、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简介、产品图片资料等报送我厅;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采购商信息表、投资商参会报名表(附件4)、项目业主参会报名表(附件5)等报送我厅。
(五)我厅将对各市(州)商务局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审核情况。各市(州)商务局要向报名企业及时通报我厅审核情况,督促已获准参展企业和采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报名企业通过审核后又无故不参展参会的现象。
五、证件办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国际贸易促进处:彭蕾、李君
电话:0851-88665164、88555398
邮箱:924556818@qq.com
附件:1.第20届东博会参展申请表
2.第20届东博会贵州省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表
3.第20届东博会贵州省采购商信息表
4.第20届东博会贵州省投资商参会报名表
5.第20届东博会贵州省项目业主参会报名表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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