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度发布的市级级地方标准(共计29项)开展了复审工作,继续有效4项、废止25项,现公告如下。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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