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3﹞369号)要求,为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2019〕3号)有关要求,总结推广各地在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向各市州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及内容
(一)行政推广优秀案例。
征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可供借鉴推广的优秀案例。案例应重点突出创新举措、可持续的建设模式和可推广的经验。主要内容包括健康企业建设总体情况以及在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技术支撑、多部门协同推进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政策措施。
(二)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已建成的健康企业中遴选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优秀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在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形成的特色做法等。
二、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报送优秀案例的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已经公布的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二)优秀案例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字词格式正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和有较强推广性的具体做法,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取得的成效,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案例模板见附件1)。
(三)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至少报送1个行政推广优秀案例、2个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中央企业优秀案例可自主选择报送至省级、地市级或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优秀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XX市(州)—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同时报送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见附件2)和健康企业建设案例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
三、宣传推广
省卫生健康委将遴选出的优秀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优选部分案例形成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集,适时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刘晴晴 朱德峰
联系电话:86802050
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
附件:1.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模板)
2.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
3.知情同意书
2023年10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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