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培育,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现将申报开阳县2024年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相应的职业培训资质,具有培训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六)本次认定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对象
(一)就业技能培训:贵阳市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机构、具备相关条件的职业院校。
(二)创业培训:贵阳市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机构、具备相关条件的职业院校。
(三)申报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至少具备2个及以上开阳县2024年拟培训工种(附件4)。
三、定点机构数量
创业培训机构5家,就业技能培训机构8家。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申报资料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申报材料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申报单位应准备申报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申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申报材料为准。申报材料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包装外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密封不完好的不予接受。申报多个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可合并申报材料一并申报,不需分别制作申报材料。
(一)《开阳县2024年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机构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2023年任意三个月);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学校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六)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复印件;
(七)民办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创业培训项目或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的提供省或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八)民办学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的公示报告复印件,无相关材料的需提供加盖单位法人和公章的诚信承诺;
(九)根据开阳县2024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评分表(附件3)提供相关资料。
六、申报程序
由申报单位提供申报资料,报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二楼大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然
联系电话:87253050
七、其他规定:各申报机构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开阳县2024年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
3、开阳县2024年定点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评分细则
4、开阳县2024年拟培训工种(项目)
5、承诺书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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