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愿申报、资料审核、信用核查、省市场监管局专题会审议等程序,拟对符合《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4〕1号)第八条第(二)款两个子项之规定条件和标准的1所高校、2家科研单位和5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分别予以资助(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实名向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联系电话:0851-85850060,电子信箱:shengzhiju@126.com,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1702室(邮编:550002)。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