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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能源试点


国家能源局 | 2025-11-28 - 2025-12-29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关于高价值应用场景
1.申报单位应是能源企业,在保证安全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承诺向组队成功的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开放场景及相关数据等必要资源。
2.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两个渠道申报。
(1)省内能源企业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并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
(2)能源央企通过集团总部申报,每家能源央企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央企通过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渠道申报的,同时纳入地方政府及本单位推荐名额。
4.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详见附件1)、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件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刻录)寄送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申报场景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序号与推荐汇总表一致)。
(二)关于试点项目
国家能源局将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揭榜挂帅”及试点项目申报等后续通知,请各单位持续关注并按最新公告要求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支持力度
(一)加强与国家示范工程的统筹衔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推荐纳入国家人工智能示范工程体系,用好国家资金、政策红利,加快把试点场景打造成标杆项目,有效提升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
(二)加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相关成果固化为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推广。
(三)加大对项目单位的支持力度。对试点项目成果突出的单位,在申请承担各类国家级示范任务、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时优先予以推荐,支持其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的示范作用。
申报材料
“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
项目来源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ea.gov.cn/20251128/78d09044326744afb17850421291f09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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