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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 2 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支持力度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
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3 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 60 人以内。
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xwdt.html?infoid=ed2e5036-3d06-4f03-94ec-e043432f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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